1.初一学生小武想做一名科学家,班主任说:“你现在学数学那么吃力,以后学物理、化学肯定也学不好,一定不能把当科学家作为人生目标。”班主任的说法( )。  
A.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
B.忽视了学生的发展性
C.忽视了学生的创造性
D.忽视了学生的差异性

2.邱老师在工作日志中写道:“在今天的校研会上,我说做教研跟写论文的方法是一致的,居然没有得到认可。是我错了?还是大家不理解我?我得把这个问题搞清楚。”这表明邱老师( )。  
A.善于自我反思
B.缺乏探索精神
C.缺乏问题意识
D.善于自我暗示

3.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做法( )。  
A.正确,学校规章应该人人遵守
B.正确,教师有惩成学生的权利
C.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D.不正确,应上交学校予以销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下列情形中,学校不能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的是( )。  
A.故意旷课,损害教学的
B.体罚学生,屡犯不改的
C.穿戴不整,影响仪表的
D.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某中学上课时,高年级学生李某到教室外喊赵某,说有事让其出去一趟,班主任张某默许了。赵某走出教室后被李某殴打,导致右眼失明。对赵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 
A.李某
B.张某
C.学校
D.李某和学校

6.下列关于教师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B.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C.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D.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7.初中生钱某屡次在学校偷盗其他同学的财务。学校对钱某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学校提出申请,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
B.扭送公安机关,依规开除钱某的学籍
C.劝说钱某退学
D.责令钱某转学

8.某中学在资助贫困生的公示中,将拟资助学生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予以公布。该校的做法( )。 
A.符合校务公开的办事原则
B.体现了学校自主管理权利
C.侵犯了学生的个人隐私权
D.违背公平待生的教育理念

9.中学生王某的脸上有一块疤痕,同学李某便给王某起了外号“王疤”,并且广而告之。李某侵犯王某的权利是( )。 
A.隐私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人格权 

1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2010-2020》提出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 )。 
A.机会公平
B.过程公平
C.结果公平
D.起点公平

1.B【解析】“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强调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具有可能性和可塑性,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生理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不是只看重数理化,也不是只看重分数。选项中,只有B项最符合题意。

2.A【解析】自我反思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要素,邱老师因自已教研会的看法没有得到认可,然后进行反思。体现了邱老师善于自我反思,而不是自我暗示,也拥有探索精神和问题意识。所以正确选项为A。

3.C【解析】未成年人也是公民,享有《宪法》等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受教育者也有财产权,而学校、教师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权力没收拒还属于学生的财产。

4.C【解析】《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是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选项中穿戴不整并没有触犯法规,只是有违为人师表的道德规范。

5.D【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九条第八项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本题中,李某是造成赵某伤害的直接人,需要承担责任,学校应予以赔偿,事后学校可以向张某等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6.D【解析】教师与学生在法律上是地位平等的,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师生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是教师指导评价管理,学生被指导评价管理的关系;是学校教师保护学生,学生被保护的关系。而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7.A【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故选A,其他三项做法均不正确。

8.C【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该校公开资助学生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侵犯了学生的个人隐私权。

9.D【解析】人格尊严权是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包括教师、同学、家人等所有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题重点在表达侵犯人格,而不是荣誉。

10.A【解析】《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二)工作方针规定: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将其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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