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小学综合素质真题(节选)】

1.期末考试前一个月,学校突然决定将音体美课程提前考查,将课时留给语数外科目,学校的做法(  )。
A.正确,有利于教师组织教学    B.正确,有利于提高学生成绩
C.错误,不利于校际公平竞争    D.错误,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右图中,教师的做法违背了(  )。

A.教育公平  B.因材施教  C.因势利导  D.循循善诱
                                               
3.常老师经常利用周末向农民请教农业知识,并把内容融入到教学中,还印成小册子发给同事,说明该老师具有(  )。
A.校本教研的意识    B.课程开发意识  C.课程评价的意识   D.校本培训的意识

4.课堂上杨老师对某个问题的解释有错误,学生指出后,杨老师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该生善于思考,具有质疑精神,下列说法不恰当的是(  )。
A.杨老师注重培养学生反思能力      B.杨老师重视培养学生自我评价能力
C.杨老师重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D.杨老师重视培养学生求异思维能力

5.某公办小学为筹集更多的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兴办了一所校办工厂,该小学的做法(  )。
A.合法,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开展盈利活动
B.合法,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兴办校办产业
C.不合法,违反了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D.不合法,违反了学校不得从事勤工俭学和社会营利服务的规定

6.小学教师王某劝退了两个成绩比较落后的学生,教师王某的做法(  )。
A.合法,教师有管理学生的权力     B.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荣誉权
C.合法教师有劝退学生的权力         D.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7.某小学规定女教师必须在学校工作3年后方可怀孕,否则产假按事假对待,该规定(  )。
A.合法,体现了幼儿园的自主办学权利   B.合法,保障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C.不合法,侵犯女教师的人权                 D.不合法,侵犯了女教师的身体权

8.成人杨某对5岁小明说:敢砸玻璃就是英雄,小明听后拿起石头砸破小刚家的玻璃。对小刚家的损失应承担责任的是(  )。
A.杨某与小明监护人   B.小明的监护人   C.小明   D.杨某

9.小学生小光放学回家被妈妈责骂了一顿,一气之下跑到好朋友小亮家里要求借宿一晚,小亮的父母答应了,关于小亮的父母对小光的留宿行为,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小亮的父母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B.小亮的父母可以留宿小光以保护小光的人身安全
C.小亮的父母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小光的父母
D.小亮的父母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小光所在学校

10.某小学生在课堂上吵闹不休,班主任一怒之下用胶带贴住该生的嘴巴。该班主任的做法(  )。
A.正确,班主任有维护班级秩序的职责   B.正确,班主任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力
C.不正确,违反了不得体罚学生的规定   D.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言论自由权

1.D【解析】校的做法破坏了语数外和音体美学科之间的课时比重,打破了均衡性,不利于学生体育和美育的发展,违背了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理念。
2.A【解析】“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以人为本思想中的“人”,是全体的人,而不是其中一部分人。改教师的做法剥夺了这两位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违背了教育公平。
3.B【解析】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老师观强调,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位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积极参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培养开发课程、评价课程、主动选择和创造性地使用新课程教材能力。常老师的做法体现极强的课程开发意识。
4. B【解析】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杨老师鼓励学生质疑的做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创新能力和反思能力。
5.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6.D【解析】在我国,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老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7.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此外,享受孕产假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不能因为女老师已经享受了寒暑假就不再批准孕产假。这则规定严重侵害了女教师的基本人权。
8.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第2款的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题干中的小明只有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砸玻璃的行为是杨某教唆所致,所以杨某才是侵权人,损失应由杨某来承担,此时小明充当了杨某的侵权的工具,如果杨某没有教唆,小明造成的侵权行为则由监护人来承担这一损失。
9.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0.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该老师的做法损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违反了不能体罚学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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